┆
网站首页
┆
实用文档
┆
个人简历
┆
论文中心
┆
演讲稿
┆
自考成考
┆
社会学
┆
法律常识
┆
职场技巧
┆
公务员考试
┆
法律文书
┆
您当前的位置:
大学毕业论文范文库
->
婚姻继承
-> 法律常识内容
退出登录
用户管理
子栏目导航
·
基本常识
·
权益常识
·
法律程序
·
保险保障
·
劳动房产
·
婚姻继承
·
公证诉讼
最新推荐
·
出国签证常识
·
对中小学升降国旗具体要
·
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
·
实用出国签证常识
·
死亡公证书
·
社团法人资格公证书
·
土地转让合同公证书
·
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
·
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书
·
继承权公证书
·
出生公证书
·
提款公证书
热门文章
相关文章
·
夫妻财产
·
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
·
夫妻因闹离婚起诉到
·
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
夫妻离婚后,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由谁抚养?
作者:本站 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06-1-9 16:47:17 发布人:admin
减小字体
增大字体
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8日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《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》指出: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,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,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《婚姻法》的规定。”
[] [
返回上一页
] [
打 印
] [
收 藏
]
上一篇法律常识:
离婚时,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?
下一篇法律常识:
离婚判决上诉期满前夕男方死亡
|
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|
联系站长
|
友情链接
|
版权申明
|